来源:南京医科大学友谊整形外科医院
卫生部公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美容医疗机构是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和再塑。隆乳术、重睑术、隆鼻术、面部除皱术、吸脂术、牙齿漂白术、瓷贴面技术、皮肤磨削术、药物加压治疗、针灸美容等都包括在内。
简单地说,街头琳琅满目的各种“美容美发”、“皮肤护理中心”等场所是没有权利做这些手术的,它们属于生活美容,只能进行像皮肤清洁、护理、保养、修眉等一些非创伤性行为。
但是,经过暗访,却发现南京仍有众多非医疗性美容院我行我素,非法开展医疗美容。
按某美容中心提供的电话,记者以咨询的身份向美容小姐询问了其美容项目。小姐用清脆的声音回答记者:我们只做生活美容,不做像隆胸、垫鼻等创伤性手术。记者问她是否做一些像拉双眼皮、文眉、洗眉等美容项目时,小姐话语闪烁其词,并表示较好让记者登门咨询。于是,按照地址,记者来到了这家美容院。
在接待处,记者注意到其营业执照上并没有关于“医疗美容”的任何说明。记者称想做一个双眼皮,美容小姐马上报价:普通的500元,眼皮厚需吸脂的800元。
记者跟随美容师来到所谓的“手术室”,实际上就是接待处隔壁一间屋子,有四张美容床,一名女士正在做双眼皮。记者看到,美容师不戴口罩,美容者鞋子直接踏在床上,而且像记者这样的“闲杂人等”全部可以出出入入,没有任何卫生条件可言。
记者又称想为母亲咨询除皱美容,小姐也回答“能做”,并说,眼角纹注射一针可平复七八条皱纹,一针3800元,具体多少针,要看治疗者有多少条皱纹。记者问,既然是“注射”不就属于“创伤性”美容了吗?小姐冷冷地说,什么创伤性,我们只是扎一针,又没把你的皮肤割开!
记者在某美容院看到,几名女士正在做皮肤护理。经询问,这也是一家只能做生活美容的美容院。但是一位美容师正在一位女士的眉毛上刮找着。 记者问另一位美容师,这样用针破坏皮肤,难道不属于“创伤性”美容吗?小姐回答,当然不属于,因为针头只是破坏表皮,并没有破坏到血管,不会出血,因此,这种小手术不属于医疗手术。
小姐的话音刚落,记者就看见那位女士的眉毛上已经有血珠冒出,而做手术的美容师只是拿一块小毛巾在清水里涮两下就把该女士眉上的血液擦掉……记者问这又如何解释,小姐说,这纯属操作失误。
在此记者担心的已经不是这种“手术”会给美容者带来多大痛苦,而是这种方式给生命带来的不安全隐患。因为这个钢针并不是一次性用品,而像这种普通美容院的消毒手段又不可能像正规医院中那样完善,极有可能引发交叉感染。
还有一家同样性质的美容院里更有意思,美容小姐的宣传口号是:“我们这里什么项目都能做,只是今天不能做,因为医生不在,要预约。”
记者感到很奇怪,问小姐“医生”去了哪里,小姐说,去别的美容院做手术去了,原因是他们的“医生”技术高,经常有别家美容院把他请去。
记者问,这种“赶场”情况,出现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是由请“医生”的美容院负责还是由该“医生”所在美容院负责。
小姐的回答是,不可能出事故的,我们的“医生”技术很高。记者又问,是否知道卫生部已经出台了对美容机构的管理办法,像这种只能做生活美容的场所是不能“动刀动针”的,小姐哑口无言。
记者恍然大悟,小姐口中的“医生”,原来是该美容院自封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患者选择到美容院去做医疗美容呢?专家分析,很多人对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的概念模糊是其中一个原因。美容院不是医疗机构,因此只能向顾客提供皮肤护理等生活美容服务项目,而不少消费者由于对此不了解,被过分夸大的广告所诱惑了。 国家卫生部对美容医疗机构的执业人员资格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并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的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的医师还要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以上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美容机构进修一年以上。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要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在南京市,的确是有可以做医学美容的符合《办法》规定的正规医院。记者采访江苏省卫生厅负责人得知,南京医科大学友谊整形外科医院,是我国等级整形外科医院,是江苏省内具有医疗美容资质的医疗机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