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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为启动探索性、创新性科研项目并争取国家课题,同时为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的发展,设立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分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面上项目资助强度自然科学类为每项0.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0.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强度每项3-5万元,各医院根据立项情况须自行筹集经费。研究周期均为1~2年。
 
 
申报条件
 
 
一、面上项目
 
 
1.面向全校(含各附院),资助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鼓励科技人员自由探索、发挥自主创新能力,优先支持新兴、交叉学科以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所在的学科;鼓励校内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强调课题的创新性,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性或跟踪性研究。
 
 
3.申请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课题组具备实施该研究项目的研究能力,基本工作条件、研究时间有支撑。
 
 
4.主要资助青年科技工作者,对于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在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给予资助。面上项目不接受副高及以上职称者或已获得省厅级及其以上项目资助者的申请。不接受在读研究生的申请,对于已获得过面上项目资助的不再予以受理。
 
 
二、重点项目
 
 
1.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依据充分,研究方法先进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的项目。
 
 
2.校本部各学院申报的项目必须依托于省级及其以上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学科,并经相应的重点实验室主任或重点学科带头人同意。项目经费下达到所依托的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学科,受资助项目必须在依托部门完成,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是所依托的部门,原则上校本部必须按照指南方向申报(见附件一)。
 
 
3.各医院申报的项目必须依托于所在医院的省级重点学科或“中心实验室(研究室)”,并经相应的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同意。项目经费下达的具体部门、成果的署名方式由各医院自行规定,各医院可以参考校本部的重点项目建议指南方向,并根据自身发展的情况自行凝练若干方向,组织科技人员申报。
 
 
4.申请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指南方向规定的相关领域内的专业人员,优先资助具有博士学位者或具有副高职称的科技人员,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也可提出申请,但需要两位本领域内的具有正高职称的医生推荐,原则上不受理正高职称人员申报。每位申报人员原则上只能主持一项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重点项目。
 
 
5.申报人要求为尚未获得过国家课题者,前一年度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已完成的省级课题如结题评议为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本项目资助。
 
申报时间:每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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